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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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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用车资格

发布时间:Sun Feb 04 10:35:16 CST 2018    浏览次数:8450    返回

租车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,并出示相关证件,经门店审核后方可租车。

1. 年龄要求:年满18周岁; 

2. 证件要求:

客户首次租车时,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: 

A 居民二代身份证;

B 有效期内的驾驶证;

C 有效信用卡(本人)或借记卡(本人或他人) 
1) 租车人本人有信用卡的,在信用额度足够时,可租所有车型; 
2) 租车人本人无信用卡的: 
通过国内借记卡(本人或他人)支付与租车预授权相等额度的押金;或通过持有信用卡的亲友进行担保,可租用所有车型。

3. 其他说明: 

1) 以上客户证件,有效期须至少超过当次租期的一个月以上; 
2) 客户身份证明是否有效,以能否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验证为准;验证结果与客户身份、头像一致的,方视为有效身份证明; 
3. 客户自第二次租车开始,仅需出示驾照原件(租车检查有效期、核对客户系统内验证结果与本人是否一致),无需提供身份证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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